中共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启用核发新版《人员编制管理证》和《项目人员管理备案证》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9-18 】 【选择字号:

          成编办发2020〕42号           

 

中共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启用核发新版《人员编制管理证》和《项目人员管理备案证》的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支部)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我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和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约束监督机制,提高编制使用效力,促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法定。经县委编委领导同志同意,决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启用核发新版《人员编制管理,并对未入编的服务基层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以下简称“项目人员”)核发项目人员管理备案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编制管理证和项目人员管理备案证的使用要求及核发范围

成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项目人员管理备案证》由县委编办统一印制核发。《人员编制管理项目人员管理备案证》由所在单位申报主管部门党组织审核,县委编办核准盖章后生效,作为公务员登记备案、事业干部职称评聘、项目人员考核入编和办理审批工资、增加预算、核拨人员经费、社会医疗保险及办理工作调动等手续的主要依据《人员编制管理》必须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各类编制数申报落实到人(超编人员暂不申报,待自然减员或调剂落实编制后申请核发),《项目人员管理备案证按在岗人数申报,实行一人一,一式份(编制、财政、社保、主管部门各存一份)。

自本《通知》印发后,成县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群众团体机关,事业单位统一使用《人员编制管理项目人员管理备案证,原成县编办核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卡》自行作废并收回,此后未办理项目人员管理备案证的项目人员不再考核入编。

二、人员编制管理证和项目人员管理备案证的申报程序及工作要求

1.申报程序。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项目人员管理备案证的核发工作涉及单位多,报工作比较复杂,为确保报的各类信息准确无误,机关事业单位应先填报《人员编制管理证审批表项目人员管理备案证审批表,并提供电子版电子版彩色照片规格为蓝底小2寸3.5cm×4.8cm经本人签字确认和主管部门党组织书记审核同意后报县委编办复审必要时需提供相关资料经组织人社部门档案审查,再统一打印盖章。乡镇申报工作由乡镇党委统一负责严格按2020年《成县乡镇机构设置方案》机构定岗定人定编,以《乡镇机构改革人员编制定岗备案表》、《乡镇机构改革项目人员定岗备案表》为依据不再另行申报。县直机关单位及其下属机构(含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财政所、自然资源所、畜牧兽医站、卫生院、中小学校等乡镇派出机构)的申报工作,由主管部门党组织负责安排部署。经县委编办核准盖章后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项目人员管理备案证》,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涂改。人员编制管理项目人员管理备案证》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按申报程序办理变更手续,交旧领新人员编制管理项目人员管理备案证编号由县委编办统一编写。

2.纪律要求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启用核发新版《人员编制管理项目人员管理备案证的重要意义,自觉遵守办事程序。认真落实编制使用核准的各项要求,严格按照“空编先核准后补充,满编先出后进,超编只出不进”的原则使用编制,确保按编进人。对超编进人等违规违纪问题,依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中央编办、监察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以及中纪委《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政策法规严肃处理。

3.时间安排。2020年9月20日至1030日前完成申报审核工作,2020年1112020年1130完成打印签章核发工作。

新版《人员编制管理证审批表》和项目人员管理备案证审批表在中共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官网下载中心(http://chengxian.gsjgbz.gov.cn/)下载此通知附件。

 

中共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 年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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