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6-17 】 【选择字号:

成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夯实机构编制工作基础,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根据市编委《关于印发<陇南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陇编发〔2012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核查目的和原则

通过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全面检查机构编制管理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研究解决机构编制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现实际设置机构与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核实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的基础建设,改善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管住管好机构编制,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进程。

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坚持一下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全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在县编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县机构编制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2、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按照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总体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处理好核查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在核查层级上突出县、乡两级,在核查机构上突出事业单位,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3、规范管理、注重实效。加强对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督促指导,严格审查、查漏补缺,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妥善解决机构编制管理中的问题,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水平。

二、核查范围和内容

(一)核查范围

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及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事业单位)。政法系统暂不纳入核查范围。

(二)核查内容

1、职能职责履行情况。主要检查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省编委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市编委机构编制工作要求情况;履行职能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和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纪律情况。

2、机构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主要检查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数量、规格、编制、实有人员情况,以及机关工勤人员情况。

3、领导职数配备情况。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核定和实际配备情况。

4、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情况。主要检查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包括信息录入、网络建设情况。

5、事业单位改革情况。主要检查事业单位清理规范任务完成情况,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力量建设情况,以及调查摸底、政策准备、存在问题等情况。

6、编外用人情况。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部分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就业人员和聘用人员情况,主要包括服务就业去向、聘用岗位、批准单位、经费来源、进入单位时间等。

三、核查时间和方法步骤

全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从20124月开始,于20129月底前基本完成。具体分三步实施:

(一)安排部署(4-5月)

各部门要按照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总体要求,研究制定核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扎实安排部署核查工作。

(二)组织实施(6-8月)

1、自查。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对本单位的机构名称、规格、编制、实有人数、领导职数、非领导职数以及实际配备情况、编外用人情况等信息逐项进行认真核实,以适当方式公示后,将核查信息纸质表册(一式三份)、电子版及有关文件依据报有关部门核实。

2、确认。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将本单位领导干部信息、在职人员信息和其他人员基本信息报组织、人社部门核实确认;将财政供养人员信息报财政部门核查确认。

3、审核。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将组织、财政、人社部门核实确认的本单位核查信息纸质表册、电子版,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及时录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

4、整改。各部门对核查中发现的擅自设立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以及职责弱化或消失的事业单位、“空壳”机构、自定编制等问题,研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进行整改。

(三)评估复核(9-10月)

各部门要对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进行评估,于9月上旬将机构编制核查信息纸质表册、电子版及工作总结报县编办。县编办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各部门机构编制核查评估工作情况进行复核,并反馈复核结果。对复核和整改不合格的,限期纠正。要认真总结,形成全县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报告,上报市编办。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要在县编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牵头抓总,切实做好核查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要落实责任,明确进度,保证质量,确保核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要积极探索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做好基础工作、实现管住管好现有机构编制资源的有效途径。要将核查工作与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结合起来,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结合起来,健全完善机构编制、人员与财政预算管理的相互配合制约机制。要着眼于机构编制的长远建设,通过机构编制核查,建立机构编制管理的长效机制,巩固核查成果。

三是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纪律,坚持边核查、边清理、边整改,对超编进人等违规违纪问题,对边核查边违纪的行为,要严格按照中纪委《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纪发〔20091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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