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 发布日期:2013-06-13 】 【选择字号:

 

 

 

成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顺利实施成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并取得实效,根据省编委《关于印发〈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机编发〔2010 67号)和市编委《关于印发<在陇南市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陇编发〔2011〕20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积极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要求,从我县实际出发,积极稳妥地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逐步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总体目标

在2011年底完成机构编制实名制按编定员、信息采集和数据汇总工作,在2013年6月底,基本建立覆盖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管理的协调配合约束机制,使经审批的机构编制与实有机构、人员名实相符,建立运转顺畅、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平台,进一步提高全县机构编制管理的整体水平。

(二)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的统一领导下,由机构编制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搞好协调配合工作。各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负总责,要确定专人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2、严格管理、按编定员原则。认真执行省、市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实际设置的机构与审批的机构相一致、实有人员与核定的编制和领导职数相对应。

3、积极稳妥、分步实施原则。采取先易后难、自下而上、逐步推开的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4、以人为本、公正公开原则。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理念,妥善消化超编人员,切实维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持干部职工队伍稳定

二、实施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人民团体机关以及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简称机关事业单位)。

(二)主要内容

1、机构方面:单位名称、性质、规格、隶属关系、内设机构、经费来源、批准文号、主要职责、组织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号等。

2、编制方面:编制类别、编制数量、编制结构、经费形式、领导职数(单位领导职数、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批准文号等。

3、人员方面: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使用编制类型、用编时间、经费形式等。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实施过程按照动员宣传、组织实施、总结完善三个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

动员部署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全面启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召开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动员大会;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实名制管理方面的规定,积极做好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各项准备工作。

1宣传动员

一是召开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施工作动员大会。对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加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宣传。各单位要及时召开本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施工作动员大会,学习传达省、市关于积极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政策精神,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

二是加强领导、靠实责任。为了确保我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顺利进行,县上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编委主任李鹏军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县编委副主任武冰同志和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成志杰同志任副组长,纪检监察、组织、编办、人社、财政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办公,办公室设在县编办,县编办主任李王权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所需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各单位工作进度。各单位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机构编制实名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同时,要确定责任心强、电脑操作能力强的人员具体负责实名制管理工作。

2、调查摸底。

各单位要以原《人员编制管理卡》、《编制证书》《编制管理册》为基础,按照《陇南市机关机构编制实名制基本情况信息表(一)》、《陇南市机关机构编制实名制实有人员信息表(二)》或《陇南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基本情况信息表(一)》、《陇南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实有人员信息表(二)》的内容收集数据,其内容须与审批的内容相一致,实有人员与编制卡对应。有混编、混岗或需要调整人员占编类别等问题的,按照编制与岗位相一致的原则,明确人员与编制对应情况。超编的按进入单位先后顺序对应编制种类,领导干部按任职先后顺序对应领导职数。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0月至2011年12月)

组织实施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完成机构编制实名制按编定员、信息采集和数据汇总工作。实施阶段的基本环节是:

1、按编定员。在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机关事业单位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编制,对机构设置、编制与领导职数、实有人员对应情况进行核实,确定在编人员,并在本单位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群众监督。

2、信息采集。各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公示情况,如实填写《陇南市机关机构编制实名制基本情况信息表(一)》、《陇南市机关机构编制实名制实有人员信息表(二)》或《陇南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基本情况信息表(一)》、《陇南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实有人员信息表(二)》,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组织、财政、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报送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同时报送电子版)。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口径采集录入信息,做到实事求是、应录尽录,不重不混不漏。主管部门、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和机构编制部门要对各单位上报的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保客观、真实、准确无误。

3、数据汇总。县机构编制部门将各单位上报的数据录入本级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库,做好数据汇总工作,并将核准后的数据逐级报送上一级机构编制部门。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2年1月至2013年6月)

总结完善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要求,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实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查漏补缺,完善提高。总结完善阶段的基本环节是:

1、检查评估。各机关事业单位对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机构编制部门。机构编制部门要对实施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并将检查评估结果逐级上报。市编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我县组织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2、整改落实。深入分析检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操作规程,查漏补缺,认真整改,确保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各项任务和工作要求得到全面落实。

3、完善系统。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为载体,进行省、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的连接、汇总、检测、调试、完善工作,实现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的开通和安全运行。

4、健全制度。研究制定分流安置超编人员和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政策措施,做好人员安置工作。推行机构编制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完善机构编制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间的协调配合约束机制,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几点要求

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量大面宽、情况复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实施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织、机构编制、财政、入社等部门要在县委、政府和编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机构编制部门是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负责做好组织协调、业务指导、软件开发、系统维护、把关审核和具体实施等工作。组织、人社、财政部门要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等信息的确认工作。财政、人社部门要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内容为主要依据,做好审定人员工资、核拨人员经费、办理社保医保等工作。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做好本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具体工作。机构编制部门部署和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给予保障。

 (二)严肃工作纪律。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标准要求高,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不得在实施过程中乱开口子,更不得弄虚作假。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党政群机关消化超编人员的工作要求,加大消化超编人员力度,为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创造条件。

(三)强化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编制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中纪委《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纪发〔2009〕15号)等有关规定,会同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检查通报制度,对各部门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健康有序、扎实有效地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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